■ 追問
是否意味著“全網實名制”到來?
根據“賬號十條”規定: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后臺實名、前臺自愿”的原則,要求互聯網信息服務使用者通過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后注冊賬號。一些網友擔心,這是否意味著“全網實名制”的到來?
對此,徐豐表示:“此次規定是針對前臺賬號名稱的亂象進行治理,關于后臺的真實身份信息管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相關決定已有明確規定。政府的政策依然是‘后臺實名,前臺自愿’。”
徐豐強調,“賬號十條”作為部門出臺的規范性文件,是在充分尊重用戶選擇的同時,對賬號昵稱、頭像、簡介的亂象進行管理。
2012年12月通過發布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網絡信息保護的決定》,明確指出網絡服務提供者為用戶辦理網站接入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服務,應當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或者確認提供服務時,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
■ 個案
作家兩度被冒名開微信公號
作家徐坤最近有點煩。
在過去的半年內,有兩個微信公眾號冒用她的名字和身份對外發布信息。
去年夏末,一個從國外回來的朋友對徐坤說,我關注你的微信公號了,可是我給你留言,你怎么不回復我呢?
這是徐坤第一次知道有個“作家徐坤”公眾賬號的存在。打開這個賬號后,徐坤自己也驚了:公號的頭像正是自己的微信頭像,名稱和備注赫然寫著“作家徐坤”。
徐坤當即在微信后臺進行投訴,但是遲遲沒有得到回復。隨之,徐坤給山寨的“作家徐坤”留言,指出冒用的事實,沒想到卻被拉黑。“我想著就不搭理他了,也沒時間較真。”
原以為一場小插曲就此告一段落,沒想到去年年底又出現另一個“作家徐坤”。除了頭像和名稱與第一個“作家徐坤”如出一轍之外,第二個徐坤在備注上還寫了“人民文學副主編”。而這正是徐坤的真實職位。
不同于第一個“作家徐坤”經常以轉發心靈雞湯文章為主,第二個“作家徐坤”要更加“勤奮”一些,經常發布原創文章。
徐坤說,這是一種混淆視聽的做法,一些微信公號借此積攢人氣,但是最終是指向個人的目的。“換一句話說,這種行為在道德上是失信的。”
觀 點
這個管理規定是網絡信息服務業者和網民在網絡空間權利和責任的進一步細化。能否建立長期有效的運行機制來保證執行力,將決定此規定的成敗,當然這種執行力也是公眾樹立對網絡空間長久信心的保障。
——北京郵電大學互聯網治理與法律研究中心主任、教授李欲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