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1月22日電(歐興榮)中國足協日前發布了關于申報新一期青訓中心的通知,將對青訓中心實行申報、評估、審核制度,并制定了《中國足球協會青少年足球訓練中心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給予審核通過的青訓中心每年不少于100萬元的經費補助,所在地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應按照不低于1:1比例進行配套經費補助。
《辦法》中指出,青訓中心是中國特色足球青少年訓練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承擔優秀青少年運動員的選拔和培養任務。中國足協會員協會及其下屬會員可向中國足協提出申報,每個會員協會最多可以有2個下屬會員提出申報。《辦法》對申報單位應具備的硬件、聘用人員、2017和2018年度的訓練規模、訓練工作、2018年的競賽組織活動等一一做了詳細規定。
中國足協給予審核通過的青訓中心每年不少于100萬元的經費補助。經費主要用于青訓中心改善訓練、競賽、醫療、科研、教學等條件,以及教練員、運動員等聘用和培訓等。所在地政府或行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不低于1:1比例進行配套經費補助。
中國足協每年對青訓中心的工作和經費使用情況進行不定期的實地檢查。凡發現工作中存在弄虛作假或挪用經費等問題的,視情節予以處罰,嚴重者取消對青訓中心的評定。中國足協對青訓中心每年評估一次,評估不合格的青訓中心給予“黃牌”警告,當年經費視情況核減。連續兩年不合格的,取消青訓中心資格,并在全國足球系統內進行通報。
2019年起,中國足協將根據青訓中心的軟硬件條件、專業技術人員聘用、人才培養業績等方面進行計分評估,并對青訓中心進行分星級管理。并將根據青訓中心優秀青少年運動員培養和輸送情況給予額外經費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