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一些機構和企業打著“養老服務”“健康養老”等名義,以“高利息、高回報”為誘餌實施非法集資活動吸收老年人資金,給老年人造成嚴重財產損失和精神傷害,存在重大風險隱患。
據了解,目前養老領域的非法集資主要表現形式有以下四種:
一、以提供“養老服務”為名非法集資
一些機構以辦理“貴賓卡”“會員卡”“預付卡”、預交“養老服務費用”等名義,以向會員收取高額會員費、保證金或者為會員卡充值等形式非法集資。
二、以投資“養老項目”為名非法集資
一些機構或企業打著投資、加盟、入股養生養老基地,以銷售虛構的養老公寓或者以長期出租養老床位、銷售養老公寓使用權等名義,通過返本銷售、售后返租、約定回購、承諾高額利息、“私募基金”等形式非法集資。
三、以銷售“老年產品”為名非法集資
一些企業不具有銷售商品的真實內容或者不以銷售商品為主要目的,采取商品回購、寄存代售、消費返利、免費體檢、養生講座、專家義診等方式欺騙、誘導老年群體,實施非法集資的行為。
四、以宣稱“以房養老”為名非法集資
一些企業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打著“以房養老”的旗號,通過召開推介會、社區宣傳等方式,誘使老年人簽訂“借貸”或者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抵押房屋以獲得出借資金,再將資金購買其“理財產品”并承諾給付高額利息等進行非法集資。
養老領域非法集資的風險主要表現在高額利息無法兌現,資金安全無法保障,養老需求無法滿足。按照《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等有關規定,對非法集資人、非法集資協助人將嚴肅追究法律責任,參與非法集資風險自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