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龔澤政)當發生矛盾糾紛時公民應當通過合法正當程序予以解決,避免將矛盾擴大。而在呂河鎮一小區業主卻因倒垃圾與物業產生糾紛,繼而大打出手,最終落得被拘留的結果。
2018年10月27日15時許,呂河鎮一小區業主董某往生活垃圾箱倒裝修垃圾時,被物業人員李某發現,遂上前制止,雙方發生爭吵。董某丈夫向某聽到后,從房內沖出,打了李某四個耳光,并踢了三腳,后被董某拉開。接警后,呂河派出所民警迅速展開調查,依法取證。且違法行為人向某承認自己的違法事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決定對向某行政拘留七日,并處罰款200元。2018年11月2日,呂河派出所民警依法對向某執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