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關鎮下菜灣社區魯緒勇在任社區二組組長期間,違規將集體資金50萬元借他人使用。2017年8月魯緒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規出借的集體資金已收回。
2、趙灣鎮王長溝村薛呈平在任該村一組組長和村監委會主任期間,長期扣留他人惠農資金兌付存折,侵占他人惠農資金;長期保管集體資金存折,且私自取用。2017年11月薛呈平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上繳鎮農村財務服務中心。
3、桐木鎮沙溝口村王義宏在任村黨支部書記期間,超范圍向群眾攤派費用,違規收取群眾入戶費用于集體支出,加重群眾負擔。2017年5月王義宏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4、仁河口鎮水泉坪村鄧卓財在任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在禁燒秸稈工作落實中監管不力,導致本村轄區大面積焚燒秸稈。2017年11月鄧卓財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5、小河鎮中心村賀永義在任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在精準扶貧工作中監管不力、工作失職,導致本村其他村干部違規進入貧困戶系統,在群眾中造成不良影響。2017年12月賀永義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6、呂河鎮桂花社區肖杰鐵在任吳場村村文書期間,在負責原吳場村便民橋維修工程報賬過程中,虛列人工工資。2017年12月肖杰鐵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7、段家河鎮李家莊村劉開葉在任該村三組組長期間,長期違規私自保管集體征地補償資金。2017年11月劉開葉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上繳鎮農村財務服務中心。
8、構元鎮樊坡村薛同文在任村黨支部書記期間,在協助政府落實農村低保工作過程中未正確履行職責,對低保資金被二次分配及違規挪用負有領導責任。2017年12月薛同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9、關口鎮鋪溝村孫壽田在任村黨支部副書記、村文書期間,在通組路建設工程中,侵犯群眾知情權,并以白條證明入賬列支群眾集資款。2017年12月孫壽田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10、棕溪鎮展元村楊才茂在任村主任期間,違規處置、列支集體資金。2017年12月楊才茂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1、蜀河鎮龍池村楊義方在任村監委會主任兼六組組長期間,向群眾攤派費用、違規收取群眾電表更換安裝費,侵害群眾利益。2017年12月楊義方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2、雙河鎮檀木村左自文在任村黨支部書記期間,侵占集體退耕還林資金,安排村文書等人偽造修路合同,套取集體退耕還林資金。2017年12月左自文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資金已上繳鎮農村財務服務中心。(旬陽縣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