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屈玉梅)近日,旬陽縣檔案史志局充分發揮文史資料“存史、資政、團結、育人”的功能,成功為一革命烈士的追任,提供了真實有效的依據。
魯安一,是抗日戰爭時期,發生在旬陽山城,震撼西北地區的血案“旬陽慘案”里犧牲的人物之一,由于時間跨度長,家屬又沒有有效佐證,當時沒有認定為革命烈士。其孫子魯續永僅憑父親口頭講授過,便為其祖父申請烈士。縣檔案史志局得知此事后,積極為其查找資料,先后在《旬陽解放》、第一輪《旬陽縣志》、《中國共產黨旬陽縣歷史》等黨史資料查找佐證資料,資料里詳細記載了魯安一投身革命及被屠殺經過。1938年,魯安一經羅長勤介紹加入中共地下黨,并與羅長勤、魯世鑫一道以教書為掩護,在神河一帶發展中共地下黨組織。后因叛徒告密,武靖鄉鄉長石德魁派鄉丁十余人前往魯安一家捉拿羅長勤。適值魯安一在魯紹肅家賀喜事,見有鄉丁來,即感情況不妙,招呼眾鄉丁到魯紹肅家吃酒席,吩咐幾人去勸酒,以拖延時間。又暗中差兒子魯繼淳給羅長勤報信。羅長勤連忙躲避,鄉丁酒畢,捉人撲空。魯安一的活動開始引起國民黨洵陽縣政府的注意。1941年農歷正月二十七日,第五區保安副司令張謨進駐神河,當日帶武裝兵丁前往魯安一家搜查,隨即將魯安一、魯世鑫二人逮捕,在魯家老莊將魯世鑫槍殺,將魯安一押至武靖鄉公所審訊,要他供出中共地下黨組織情況,魯安一一概答不知。張謨等便在魯安一腿部套上壓桿(老虎凳),嚴刑逼供,魯安一堅貞不屈。后又用扁擔毒打,痛昏過去,用冷水噴醒再打,仍不吐實。打昏噴活,如此反復,整整一夜,接連打斷三四根扁擔,終無口供,第二天被槍殺于七里。
在黨史工作人員的幫助下,魯安一同志最終被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評定為在解放戰爭中犧牲的烈士,頒發了革命烈士證明書。并按革命烈士家屬給予撫恤優待。縣黨史部門在革命遺址普查中將魯安一的墓定為革命烈士墓并進行修葺,將居住過的房子定為革命故居掛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