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陽縣出臺新規:從4月1日起,縣直部門工作人員下鄉就餐實行支付餐券制。
該規定要求旬陽“公務餐券”由縣財政局統一印制、統一管理、統一結算。目前,已印制了5元、10元兩種面值餐券。縣直各部門根據本單位工作人員下鄉情況到縣財政局申購,需下鄉人員根據需要可在本單位現金購買餐券,也可提前領購,待核銷差旅費時扣減。
規定中對下鄉需要就餐及相關接待標準進行了嚴格規定。在鎮機關食堂隨伙就餐,特殊情況需單獨安排的不得超過四菜一湯標準,并按照鎮機關食堂伙食標準支付餐費,確需在村(居)委會食堂或農戶家就餐的,按上述同等標準支付餐券。下鄉憑餐券在各鎮村及農戶就餐結算,每季度末各村組收回的餐券由鎮財政審計所到縣財政局進行結算。
此項餐券制度的推行,旨在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切實改進干部作風,增強廉潔自律意識,杜絕“開小灶”,避免了“舌尖上的浪費”。據統計,制度推行一周就已發放餐券近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