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王剛 晏承山)2017年7月6日,旬陽經偵大隊民警輾轉西安、重慶,經渝陜兩省公安司法機關批準,依法將正在重慶某監獄服刑的已決犯張某平押解回旬陽。
2013年旬陽縣公安局在偵查“6.21”特大制售假煙案件時發現福建人張某平以廣州為基地大量生產加工假冒偽劣卷煙,并通過物流運送至西安銷售給張某義、蔡某民、董某玲等人銷售,涉案金額達400余萬元。在偵查期間,張某平銷往重慶的渠道被重慶警方搗毀,該張被重慶警方抓捕歸案,成為“6.21”特大制售假煙案件的“漏網之魚”。
旬陽縣公安局經偵大隊在調閱重慶市南岸區人民法院關于張某平的判決書后發現,張某平在被重慶警方抓獲后心存僥幸,未向重慶警方、檢方、法院供述其在銷售假冒偽劣卷煙的犯罪事實,僅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并處10萬元罰金,而作為其下線的弟弟張某義2015年被旬陽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
張某平本以為避重就輕,躲在監獄里就可以逃脫法律的懲處,殊不知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正當其暗自心喜之際,卻迎來了押解其到旬陽再審的經偵民警,等待張某平的是法律審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