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李德本)5月1日,旬陽縣小河鎮居民夏某因酒后滋事、大鬧辦案區,阻礙民警執行職務,被旬陽縣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2017年4月30日晚23時許,王某在小河永發賓館登記房間期間,其女友李某認為夏某在下樓過程中對其進行騷擾,王某因此事前去質問夏某,雙方發生爭執并且相互廝打。民警將雙方帶回派出所進行案件調查過程中,夏某拒不配合,反復辱罵、威脅、毆打辦案民警并故意損壞派出所辦案區設施。
為維護節日期間轄區良好治安環境,嚴厲打擊涉案人員囂張氣焰,小河派出所迅速開展調查取證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之規定,旬陽縣公安局依法對夏某處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處罰,對王某處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處罰。目前夏某、王某已被送往旬陽縣拘留所執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