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郭健)近年來,石泉縣始終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在基層基礎、資源整合、普調并舉上持續發力,先后獲得“全國模范人民調解委員會”等榮譽,11個司法所全部被命名為陜西省新時代“六好司法所”。
基層基礎持續發力。建成以縣人民調解中心為重點、11個鎮調委會為主力、164個村(社區)調委會為基礎、16個行業性專業性調委會為補充的人民調解組織體系。選拔任用人民調解員954名,向164個村(社區)和100家重點企業派駐法律顧問。
資源整合持續發力。發揮鎮社治辦、司法所、派出所、法庭基層治理“橋頭堡”作用,有針對性地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對易發生矛盾糾紛的重點人群、重點區位重點關注,及時開展疑難案件分析研判。定期對基層調解員開展培訓,通過以案釋法、現場培訓、專家授課等方式,切實提升調解能力和水平。加大人民調解工作經費投入,嚴格規范“以案定補”補貼標準,充分調動人民調解員工作積極性和主觀能動性。
普調并舉持續發力。堅持把抓好普法作為遏制和減少矛盾糾紛的重要手段,培育鄉村“法律明白人”1256名,培養“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135名,采取入戶“一對一”宣講和引導的方式,向廣大群眾宣傳與他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發動“法律明白人”和“學法用法示范戶”主動參與本地矛盾糾紛化解,達到“調解一案、宣傳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