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王哲 )近日,在石泉縣人民法院池河法庭法官的耐心調解下,一起排除妨害糾紛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避免了矛盾再次升級。
寧陜法院在辦理石泉籍黃某與李某給付裝修費糾紛一案過程中,雙方當事人達成以物抵債協議,李某將從張先生處購得位于石泉縣江南社區的一套房屋給黃某抵償債務。2021年,寧陜法院將涉案房屋騰空移交給黃某。出賣房屋的張先生尚未收回賣房尾款,對出賣房屋被法院執行騰交不知情,為了要回賣房尾款,遂將涉案房屋供電切斷。獲得以房抵債的黃某因住房電源被切斷,無法生活,遂將張某訴至石泉法院池河法庭,要求張某恢復供電,同時賠償因斷電造成的損失。承辦法官為妥善化解矛盾,及時到寧陜法院了解案件詳情,經綜合分析認為本案適合調解處理,有利于修復社會關系,達到案結事了的效果。
夏季來臨,天氣炎熱,斷電的日子讓入住生活的黃某一家心急如焚。為了盡快化解矛盾,恢復生產生活,辦案法官及時組織雙方調解,通過給被告進行耐心細致地釋法明理,指出以斷電手段維權的不理性行為,引導通過合理途徑維護權益。被告在法官的溝通下采納了法官的提議,當即承諾立即恢復房屋供電。原告也表示不再追究因斷電對其造成的經濟損失。
在江南社區黃某家中,法官看著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客廳里的燈重新點亮的那一刻,空調開始工作的那一刻,黃某緊握著法官的手,激動地說:“謝謝劉法官,讓我們家重新通上了電,解了燃眉之急,我們的心也暖了!”看著融洽的這一幕,劉法官也發自內心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