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劉祖毅)今年以來,石泉縣公安局堅持智慧引領、科技支撐、信息賦能,建成總建筑面積約1400平方米的公檢法一體化涉案財物管理中心,同步研發涉案財物管理系統。據悉,自該中心運行以來,已保管200起案件600余件涉案財物,極大地降低了管理成本、節約了人力物力資源。
強化軟件硬件保障,推動涉案財物信息化管理。該中心主要包括常規財物保管、冷藏恒溫保管等8個保管分區,并根據日常辦公需求,設立了受理區、遠程示證區、機房及備勤室等功能區,配套建成符合標準的硬件設施。
根據涉案物品的不同屬性,采用當前最先進的保管設備和技術,建成遠程視頻管理系統,具備實時在線監控、非法移動自動報警等功能,涉案財物采用RFID智能標簽,具有自動感知、動態修改等特點。同時,中心內所有通道及功能分區視頻監控全覆蓋,配備防護設施。
與第三方合作開發跨部門的涉案財物管理信息平臺,緊扣涉案財物登記、入庫、移交、出庫、處置各個環節,實現信息化、無紙化、規范化、物聯化、智能化、可追溯化,實行“換押式”的移交模式,有效避免了涉案財物在流轉過程中遺失、破損、變質等風險。
依托科技平臺支撐,推動涉案財物智能化管理。涉案財物探索實行“換押式”流轉,即財物權屬關系隨案轉移,案卷移交檢察院、法院時,檢、法機關登錄本單位的涉案財物管理平臺接收財物,涉案財物通過系統移交,但實物仍然保管在涉案財物管理中心,檢、法機關有工作需求的可以到中心借調,待法院作出判決后,再依法處理。
對涉案財物登記、入庫、管理、移送、出庫、調用、處置實行全流程網上流轉,所有流程均由辦案民警或管理員錄入相關數據資料并提請審核后方可執行后續操作。案件由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檢察機關提起公訴后,檢、法機關直接通過系統辦理涉案財物移交接管手續,相關涉案財物仍統一存放于管理中心。
明確獨立部門、專業民警進行管理,有效保證了涉案財物管理過程中的公正、公開和透明。同時,系統設計的自動預警功能,確保了涉案財物出入中心時,全程進行錄像抓拍、指紋認證,消除管理漏洞。
運行高效管理機制,推動涉案財物標準化管理。年初,該縣專門成立了由政法委書記任組長,公、檢、法、財政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的縣涉案財物管理領導小組,制定了石泉縣涉案財物跨部門集中管理辦法,建立了跨部門涉案財物一體化管理機制,縣委政法委、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縣財政局各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協調對接涉案財物保管處置等相關工作,同步建立涉案財物抽查制約的管理制度。
堅持“以審判為中心”的工作理念,在涉案財物管理中心設立遠程視證室,與檢、法機關的系統聯網,可通過高清變焦攝像機查看保管物證的實時圖像,也可用于法院庭審過程中質證環節對物證的展示。依托公檢法執法聯席會議,定期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分析,結合當前正在進行的司法體制改革,適時修訂相關規定,對系統進行完善,確保更科學、更貼近實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