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張歡歡)近日,石泉縣多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建立產業扶貧領域失信經營主體聯合懲戒機制的通知》,不斷加大對產業扶貧領域失信經營主體的懲戒力度,激勵和鞭策全縣各類新型經營主體發揮好產業扶貧中帶貧益貧作用,建設公平誠信的營商環境,建立完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聯合懲戒對象是全縣產業扶貧領域存在失信行為的農業龍頭企業、農產品加工企業、合作社、小微農產品加工流通企業(電商)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各經營主體有下列失信行為的,造成較大社會危害或者嚴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作為嚴重失信企業列入“黑名單”管理。具體失信行為包括:收購農產品時,未履行訂單合同,惡意壓級壓價的,“打白條”的,惡意拖欠農戶收購款的;在申報產業扶持項目、服務“三農”方面弄虛作假,套取財政補助資金的;生產、加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或假冒偽劣農村小食品的,發生產品質量、安全生產、環境污染等責任事故的;企業負債數額較大,到期未清償,并被金融部門納入“黑名單”管理的。
聯合懲戒措施:將扶貧領域存在嚴重失信行為的相關責任人納入企業社會信用評價體系管理,通過信息平臺“黑名單”予以公布;及時警示約談經營主體相關責任人,督促嚴格執行訂單合同規定,認真履行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取消申報陜南循環發展、中小企業發展、工業穩增長、外經貿發展、帶貧益貧等財政性補助資金項目申報資格,對已申報、下達或撥付的產業扶貧項目資金,由資金撥付單位予以取消或限期收回;嚴重失信的經營主體法人代表(主要負責人)取消參加各類評先評優資格,將有關情況反饋給有關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