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張艷)去年以來,平利縣人大以“五小工作法”為統攬,以代表小組為載體,深入開展“履職建功‘三個年’·人大代表在行動”主題實踐活動,對人大代表履職情況實行績效考核,亮出代表履職成績單,促進代表從“要我履職”向“我要履職”轉變,在推動發展的生動實踐中展現新時代人大代表的新擔當、新作為、新風采。
根據代表所在選區,以鎮為單元,將174名縣人大代表編成12個活動小組,由各鎮黨委書記任組長,鎮人大主席任副組長,鎮人大辦主任為聯絡員,為代表小組開展活動提供強有力的組織保障。結合代表專長和職業特點,組建4個專業小組和8個課題小組,發揮代表專業對口、熟知情況的優勢,既能對專業問題提出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建議,又能提高監督工作的質效。各代表小組圍繞憲法和法律法規的貫徹實施,圍繞“三個年”活動、國家鄉村振興示范縣創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等重點工作部署,圍繞人民群眾普遍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制定活動計劃,組織開展視察調研、執法檢查等活動,聽取和反映人民群眾的意見建議。
堅持以代表小組為主體,圍繞代表履職開展代表“雙崗講述”、向原選區選民述職、履職情況匯報和績效考核積分管理等活動,實現代表履職有計劃、有組織、有考核、有結果。建立代表小組“五個一”工作機制,每個代表小組每季度至少開展一次活動、每年至少召開一次代表小組交流會議、每半年至少形成一篇調研報告、每個代表每年至少領銜或附議提出一件代表建議、每年組織一次代表履職績效考核,讓代表小組真正活起來、動起來、實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