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陳霞)近年來,平利縣紀委監委嚴格落實“凡提四必”工作要求,由信訪案管室、紀檢監察室、黨風室及派駐機構等相關室部綜合分析研判,根據實際情況對擬提拔任用、評優樹模干部從廉潔自律、信訪舉報及是否受黨紀政務處分等方面層層把關,逐一進行審查,向組織提供全面準確的廉政回復意見。今年上半年,已累計回復黨風廉政意見45批次4942人次,對96名擬提拔任用、職級晉升、評先評優人選提出暫緩或不宜推薦意見。
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是干部選拔任用的一道重要關口,是防止“帶病提拔”的關鍵環節,同時也是黨內監督的一種重要方式。為確保黨風廉政意見回復精準高效,平利縣紀委監委從回復范圍、審查程序、批示流程及保密要求等方面進一步作出規范,防止出現重復回復、多頭回復、回復粗糙、提前透露等問題。同時,不斷加強各室部、各單位提前溝通機制,確保研判時間充足、內容準確、真實客觀。
“我們始終堅持把黨風廉政意見回復作為做好日常監督的重要方式,一份簡單的意見回復函是把好選人用人關口的重要舉措,也是營造風清氣正政治生態的有效抓手。通過對干部的政治關、廉潔關、品行關、作風關等嚴格進行把關,為組織選出‘干凈做人、清白做事’的好干部。”平利縣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