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高質量完成1.64 萬人脫貧、69個貧困村出列和整縣脫貧摘帽減貧任務,平利縣早動手、強統籌、抓落實,嚴格按照“三比一提升”行動要求,全力抓好脫貧退出各項工作。
壓實責任,盡銳出戰抓退出。以嚴格落實“總隊長”制為核心,壓實縣指揮部、行業扶貧、督查暗訪、聯鎮包抓、幫扶部門、鎮級主體、駐村四支隊伍、幫扶干部等各級責任。脫貧退出啟動以來,全體縣級領導率先垂范,下沉一線了解情況,深入鎮村督查督戰,現場研究并解決突出問題,以上率下推動責任落實。137個村總隊長嚴格履行所負責村脫貧攻堅任務落實牽頭抓總職責,每周蹲村工作不少于2天;各幫扶單位主要領導每周到村開展幫扶工作不少于2個工作日,同時派出更多干部人手,到村到戶參與總攻,抓好各項工作落實。縣脫貧攻堅指揮部每周召開領導小組周例會,研判各鎮村存在的突出問題。縣脫貧辦為鎮村和行業部門每周提供工作導引提示,明確工作重點、步驟、時間節點。
堅持標準,嚴把質量抓退出。分層次組織召開精準扶貧、精準脫貧退出工作培訓會議,就退出標準、退出程序、方法步驟、時間節點等方面相關政策和要求進行專題業務指導,要求相關責任人嚴格按照政策、標準、流程和時間節點要求,高標準、高質量完成退出工作。同時收集整理脫貧退出工作容易出錯問題和隱患,匯編《脫貧退出工作100問》,明確各類問題解決路徑,減少工作失誤。印發《平利縣貧困退出操作規程》和《戶脫貧村出列時序表》,明確退出程序、步驟、時間節點,確保脫貧退出程序規范、結果公正、群眾認可。
強化督導,從嚴從實抓退出。成立督查督辦工作領導小組,抽調24名干部組成6個入戶督查組,深入全縣11個鎮137個村開展蹲鎮入戶督查。抽調12名干部成立4個反饋問題整改督辦組,重點圍繞督查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和各督查組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辦,及時發現并解決整改不力、督查不嚴、責任懸空、程 序不嚴、落實不力等問題,確保嚴格對標國家標準,各項工作經得起實踐和時間的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