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劉有權)近日,平利縣公安局網安大隊民警在互聯網巡查工作中發現大貴鎮兩名網民,在一多人的微信群內發布不當言論侮辱交警。發現該條違法案件線索后,網安大隊及時將該線索移交給案件管轄單位大貴派出所。
經查:2019年7月10日,平利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老縣中隊在大貴鎮一路口正常執法時,居住在平利縣大貴鎮網名為“平安、幸福”、“老虎”的林某、王某兩名網民無事生非,在一四百余人的微信群內隨意發布不當言論侮辱交警,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其行為已構成尋釁滋事。
7月17日,違法事實查清之后,平利縣公安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第四項之規定,依法作出對林某行政拘留七日、王某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
警方提醒:網絡空間并非法外之地,網上發聲應自覺規范,對一些無理取鬧、辱警生事、惡意造謠的,公安機關將依法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