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廖垚)一人大病,全家返貧,這是不少困難家庭的生活寫照。如何緩解因病陷入困境群眾的“不能承受之重”?為保障困難群眾基本醫療權益,最大限度減輕困難群眾醫療支出負擔,編密織牢保障基本民生安全網。日前,筆者從嵐皋縣人民政府網站獲悉:《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政策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的實施方案》已出臺,進一步明確醫療救助形式,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
據悉,在全面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方面,該縣醫療救助范圍包括五類醫療救助人群:
一是重點救助對象。特困供養人員、最低生活保障對象。
二是低收入救助對象。家庭人均收入低于1.5倍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家庭財產符合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認定條件的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未開展低收入救助對象認定工作的鎮,將建檔立卡貧困戶視同低收入救助對象,以貧困戶信息系統中建卡貧困戶為準。)
三是特定救助對象。重點優撫對象,見義勇為中無加害人或責任人,加害人或責任人逃逸以及無力承擔醫療費用的負傷人員。
四是因病致貧救助對象。發生高額醫療費用,家庭年收入扣除政策范圍內個人自負醫療費用后,人均不超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家庭財產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認定條件的家庭中重病患者。
五是救助對象因下列行為,產生的醫療費用不予救助。吸毒、賣淫、嫖娼、打架斗毆等違法犯罪行為;醫療美容、保健性質理療;工傷、交通事故、醫療事故等,由他方承擔醫療費用賠付責任;自殺、自殘、酗酒產生的醫療費用;在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商業保險等手續辦理完之后未能在6個月內申請醫療救助的;不能按照縣民政局規定,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
目前,正在按照《實施方案》配合城鄉居民合作醫療保險市級統籌工作同步推進,完善異地就醫實時結算的“一站式”醫療救助服務平臺,全面實施簡便快捷、規范有效的醫療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