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翁玲 蘆寶)近日嵐皋一男子因為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縣公安交警部門查處,更因涉嫌危險駕駛不但被依法吊銷了其機動車駕駛證,還被追究刑事責任,處拘役一個月。
據了解,當日嵐皋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在207省道73公里處開展酒駕夜查專項整治行動中,在對一輛陜GSJ***號小型轎車檢查時,聞到一陣濃烈的酒味,民警立即要求駕駛員下車并接受呼氣式酒精濃度測試,發現其已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隨后民警立即控制車輛及駕駛員,將駕駛員帶至醫院抽取血液樣本檢驗,經鑒定,檢測結果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93.9毫克/100毫升,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民警進一步核實,駕駛員唐某某當晚和朋友在夜市聚會,期間喝了幾瓶啤酒,自己心存僥幸,想著這么晚,應該不會有事就駕駛機動車上路行駛,誰知道被交警逮個正著。在交警的教育下,唐某某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根據我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唐某某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公安機關依法將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處拘役一個月。
嵐皋交警再次提醒廣大的司機朋友: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全民拒酒駕,平安你我他,遠離酒駕,平安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