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王西慶 王小金)近日,嵐皋縣出臺《縣城公共停車場建設優惠政策》,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鼓勵社會資本積極投入停車場建設,有效緩解交通擁堵、停車難等突出問題。
優惠政策分規費減免、資金補助、經營環境優化三種類型,適用于嵐皋縣城建成區范圍內。在規費減免方面,對單獨立項的公共停車場、超過停車配建標準建設并作為公共停車場向社會開放的超配部分,全額免繳城市配套費;對地下停車場兼顧人防需要,免收人防易地建設費;對需臨時占用綠地的,免收臨時占用城市綠地補償費;對需臨時占用城市道路的,免收臨時占道費、挖掘修復費。在資金補助方面,單位(個人)利用自有土地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多層停車樓每個泊位補助10000元,塔庫式機械停車場每個泊位補助10000元,升降橫移式機械停車場每個泊位補助7000元,地面停車場每個泊位補助1000元。單位(個人)利用公共土地投資建設公共停車場,多層停車樓每個泊位補助8000元,塔庫式機械停車場每個泊位補助8000元,升降橫移式機械停車場每個泊位補助6000元,地面停車場每個泊位補助500元,地下公共停車場每個泊位補助10000元。
新建停車場自正式營業之日起,周邊200米范圍內的占道停車場一律取消,協助完善停車場周邊市政公用配套設施和停車誘導設施。社會投資建設的公共停車場,可以整體轉讓、出租、抵押,但不能改變公共使用性質。享受優惠政策的公共停車場,自立項之日起10年之內不得改變用途,擅自關閉、挪用的將依法追繳相關費用及補助資金。利用公共土地的土地予以收回,利用自有土地的該宗土地3年內不予受理各類行政審批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