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翁玲 熊益為)千辛萬苦通過考試,駕駛證還在實習期內,陜西嵐皋一男子因酒駕被交警查獲,剛取得駕駛證尚未捂熱就 “飛”了。面對處理結果,該男子后悔不已。
2月13日19時50分許,該縣公安交警部門在轄區開展酒駕交通違法行為整治行動時,一男子駕駛牌照為陜GJH3**號普通二輪摩托車朝檢查點駛來,民警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經過酒精快速排查儀檢測,該男子涉嫌酒駕。民警立即使用呼氣式酒精測試儀對其進行檢測。經檢測該男子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為33毫克,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據了解,駕駛人唐某,23歲,系該縣城關鎮人,在家與親朋聚會時喝了酒,準備去城里辦事,懷著僥幸心理駕駛車輛上路,被執勤交警當場查獲。民警在對其證件信息核實時,發現他持有的C1機動車駕駛證與所駕駛的普通二輪摩托車準駕車型不相符,且駕駛證目前還處于實習期內。
唐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關于酒后駕駛機動車和駕駛準駕車型的相關規定。根據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90條、第93條第1款第3項,民警依法對唐某處駕駛證記24分,罰款1500元。由于唐某駕駛證仍在實習期間,實習期內一次性記滿12分,注銷最高準駕車型的駕駛證。經過民警細心說服教育,唐某認識到自己酒駕的嚴重后果和危害性,面對處罰結果,唐某悔不當初。
嵐皋交警提醒,道路千萬條,安全第一條。春節期間,親朋好友聚會較多,難免推杯換盞,酒精會影響人的正常意識,酒后駕車非常危險,請牢記“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