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葉明星 冉菲)逢年過節或辦喜事,燃放煙花爆竹慶賀是嵐皋不少朋友的必然選擇。煙花爆竹能給我們帶來歡樂,增加節日的喜慶氣氛。但是,燃放、銷售煙花爆竹,都是有嚴格規定的。2月13日,嵐皋警方就依法查處一起違規燃放煙花爆竹案。
當天上午10時許,嵐皋縣城區內突然傳出陣陣鞭炮聲,公安民警根據聲源迅速判斷出燃放鞭炮方位,2分鐘后,民警抵達現場(縣城某酒店門前),并將燃放煙花爆竹違法行為人現場查獲。經查,吳某(男、26歲、嵐皋縣石門鎮人)當日為慶賀其弟新婚之喜,便以燃放煙花爆竹作為慶祝,沒承想,被喜事沖暈頭腦的他悄然違反了《嵐皋縣城區規范燃放煙花爆竹暫行規定》第九條之規定。依照管理規定,當事人吳某被處以二百元罰款及口頭警告。
在民警的法律政策教育下,吳某也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并表示今后在生活中他將自覺遵守煙花爆竹禁放規定,為減輕空氣污染,營造文明、安全、宜居的嵐皋貢獻一份力量。同時,也向身邊的親朋好友多加宣傳,共同維護好美麗嵐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