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劉松)“嵐皋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原出納何某利用職務便利侵吞公款,涉嫌貪污犯罪。嵐皋縣紀委決定給予何某開除黨籍處分,涉嫌貪污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這是今年嵐皋縣委在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巡察工作中處置的一個典型案例。
巡察中,該縣堅持問題導向,緊扣被巡察單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為政不為等重點,提前收集信息資料,了解被巡察單位人員配備、工作職責等情況,研判巡察重點。巡察組進駐后,在利用網站、舉報箱等收集線索的同時,深入到被巡察單位的服務對象、農戶企業(yè)中去,通過群眾訪談相互印證、服務對象座談調研等方法,詳細了解群眾意見,不放過任何可疑線索。
今年5月,巡察組在對石門鎮(zhèn)巡察過程中,將群眾反映有問題的石門中學列為重點巡察對象,提前分析學校可能產生問題的著力點,經過調查,發(fā)現(xiàn)該校存在超范圍發(fā)放貧困寄宿生生活補助,不按真實會計資料核銷賬務的違反財經紀律行為,巡察組迅速將線索移交縣紀委調查。7月20日,縣紀委決定對負主要領導責任的校長彭某和直接領導責任的副校長邱某分別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目前,該縣已啟動三期巡察,涉及12個鎮(zhèn)、27個縣直部門。已完成的前兩期巡察,共收集信訪問題線索333件,涉及紀檢監(jiān)察類問題線索180件,立案審查3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