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彭蜀秦)為加快推進城鎮化進程,嵐皋縣結合移民搬遷實際,出臺移民戶進城入鎮購房貸款貼息辦法,力推移民(脫貧)搬遷工作進度。
貸款貼息對象覆蓋縣域轄區內已在縣城或集鎮集中安置點簽訂購房合同,并已繳清首付款的建檔立卡貧困戶,縣搬遷辦給予一定額度的貸款利息補貼。
貸款對象經個人申請,通過村、鎮、縣三級確認公示后,由金融機構審核放貸資格,確定貸款金額和期限。該縣積極鼓勵搬遷戶進縣城安置,給予其貸款最長期限不超過5年,最高貼息10萬元的貸款額度,對建檔立卡的貧困戶,貼息5年期內按100%、90%、80%、70%、60%的政策支持;對非貧困進城戶,給予每戶3年期內的貸款貼息支持,貼息比例分別為100%、90%、80%。針對進集鎮規劃安置點的建檔貧困戶,貸款最高額度為5萬元,縣搬遷辦給予每戶3年期內的貸款貼息支持,貼息比例分別為100%、90%、80%。
貼息貸款兌付采取資金封閉運行方式,金融機構向搬遷戶發放的貸款資金,直接打入集中安置點建設單位賬戶,不直接兌付到搬遷戶。其中,搬遷戶在企業代建的集中安置點購房的,由建設企業與相關金融機構協商,按住房按揭方式發放貸款;搬遷戶在縣搬遷辦或各鎮建設的集中安置點購房,房屋已建成驗收的,由安置點建設單位同金融機構協商,報縣搬遷辦統計核實后,貸款統一發放到安置點,金融機構于每月20日前向各鎮提供搬遷戶貸款名單,審核通過后于每月30日前報縣搬遷辦備案。
安置點建設單位在收到金融機構轉入的貸款后,及時向搬遷戶出具收款相關手續。購房貸款貼息資金按季結算。縣搬遷辦每季初25日前將購房貸款貼息預撥匯入金融機構,金融機構按季度填報貼息結算匯總表,于下季度初10日前報縣搬遷辦報賬結算。
該政策自今年6月30日起實施,有效期兩年半,規定此貸款僅用于支付搬遷戶進縣城、入集鎮安置點購房,不得轉移用途及轉借他人,否則依法收回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