嵐皋神河源風光
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彭蜀秦)為持續推動生態環境改善,增加森林資源面積,嵐皋縣在累計實施27.89萬畝退耕還林的基礎上,以發展特色經濟林木為重點,啟動實施新一輪退耕還林工程,實現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有機結合,帶動農民脫貧致富。
新一輪退耕還林堅持“農民自愿、政府引導”,“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實施方式,縣農林科技局與縣國土局密切協作配合,嚴格限定25度以上坡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坡耕地塊抓緊時間退耕,并對退耕地塊建檔立卡,按標準執行實施。退耕還林每畝國家補助1500元,其中種苗經費300元,補助資金兌現到戶每畝1200元,分三次兌付到位。
結合嵐皋農業產業布局和立地條件,圍繞園區建設引領產業發展,兼顧生態、經濟和景觀“三重”效益,按照“宜經則經、宜林則林”集中培育1-2項主導產業,突出規劃引導,規模集約化發展。以全域生態旅游為發展突破口,在以南宮山、千層河等旅游景區景點的重要地段實施專項綠化,在207省道和G541國道等旅游沿線建設一批以茶葉、桃、李、櫻桃、油用牡丹的景觀林帶,在旅游沿線農戶院落兩旁栽植經濟與鄉村旅游結合的桃、李果木,打造采茶觀花、四季觀景的生態林業景區;圍繞生態移民搬遷實施,高山移民戶搬遷安置后,將高山移民區的耕地全部實施退耕還林,與低山耕地戶協商置換,達到移民戶有耕地可種,低山安置點的農戶享受退耕還林錢糧補助;圍繞培育新型經營主體,鼓勵新型農場主、龍頭企業及農村合作經濟組織通過土地流轉及農戶入股的方式牽頭實施退耕還林,突出園區,形成規模,把退耕還林與推進農民增收相結合。
退耕后營造的林木,凡符合國家和地方公益林區劃界定標準的,分別納入中央和地方財政森林生態效益補償。在不破壞植被、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前提下,允許退耕還林農民間種豆類等矮稈作物,發展林下經濟,以耕促撫。退耕還林后,由縣政府依法確權變更登記。
為使退耕工作規范有序進行,該縣嚴明工作紀律,在資金使用和苗木采購過程中,嚴禁林業系統干部參與退耕還林苗木交易、經營等違規活動;縣監察局會同縣招標辦全程監項目實施,堅決防止干部違紀違法行為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