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嵐皋縣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實施方案》,該縣從2015年春季學期起,將對偏遠山區教師發放生活補助,全面啟動教育部、財政部關于落實連片特困地區鄉村教師生活補助計劃。
據悉,生活補助發放堅持“以崗定補、分類定標、在崗享受、離崗取消”的原則,全縣除縣城規劃區、207省道沿線和四季鎮集鎮外的鎮、村公辦學校、幼兒園在編在崗教師,包括特崗、支教、輪崗交流教師均可享受,離、退體教師不予享受。
根據學校距離縣城、中心鎮偏遠程度、交通狀況以及工作、生活條件等綜合因素,分三類進行補助。交通條件較好、離縣城或中心鎮較近的學校、幼兒園每人每月補助100元;離縣城較遠、離干線公路較遠、條件相對較好的學校、幼兒園每人每月補助200元;生活條件艱苦、交通極不方便的學校、幼兒園每人每月補助300元。
據初步統計,全縣近500名教師將享受生活補助,補助資金達100萬元。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的實施,將進一步提高偏遠農村教師生活待遇,穩定教師隊伍,使教師都能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提高農村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均衡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