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萬善剛 熊榮艷)漢濱區司法局近日印發《漢濱區行政執法過程中開展實時普法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規范在行政執法過程中實時普法行為,實現普法與執法雙向互動、深度融合,更好滿足市場主體對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新期待新要求,為全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賦能增力。
為促進行政執法中實時普法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相統一,《指引》確定主動告知式、解疑釋惑式、釋法說理式、行政約談式4種實時普法方式,并針對行政許可、行政處罰等9類行政執法行為分別作出具體規定。
行政執法過程中實時普法是行政機關履行“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最有效的路徑,是實現執法辦案的全員普法、全程普法最有力的載體。《指引》要求行政執法人員根據實施行政執法行為的不同階段和不同環節,重點圍繞正在辦理的案件或事項,直接面向行政相對人等社會公眾開展有針對性的釋法說理活動,幫助社會公眾正確理解法律規定、自覺執行行政執法決定。
下一步,漢濱區司法局將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監督+”多元共治機制,推動行政執法監督與普法依法治理互動聯通、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