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公布一批涉事銀杏葉藥品企業。為此,白河縣全面開展銀杏葉藥品專項整治行動。
此次檢查以醫療機構及藥品經營企業為重點,采取執法人員現場檢查與藥品電子監管平臺監控相結合,全覆蓋式檢查我縣涉藥單位。第一輪檢查時督促轄區各經營、使用單位停止銷售、使用和召回桂林興達藥業有限公司和萬邦德(湖南)天然藥物有限公司生產的銀杏葉藥品及24家從桂林興達藥業有限公司購買非法銀杏葉提取物生產銀杏葉藥品的企業。第二輪檢查時對前期要求下架停止銷售和使用的銀杏葉藥品而未下架仍然繼續銷售、使用的,依據《藥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條第三款第一項規定,按照《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條規定進行嚴厲查處,同時對省局公布的黑龍江等省涉事銀杏葉藥品督促下架、召回工作。縣局將對各藥品經營企業和藥品使用單位進行隨機抽查,發現未查情況將追究相關鎮所責任。
截至日前,累計出動執法人員300余人次,檢查使用單位160余家,經營單位33家,監督召回409盒銀杏葉藥品,目前該項工作還在進一步落實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