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文興斌 羅嬌 龐帥)白河縣充分發揮紀檢監察機關在干部提拔任用、評優評先表彰中的審查把關作用,突出“細、實、嚴”,把好領導干部黨風廉政意見回復關,堅決防止“帶病提拔”“帶病評優”。
圍繞“細”字規范工作流程。為使回復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有跡可循,制定出臺《白河縣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暫行辦法》,對干部提拔任用、推選代表委員、評優評先表彰以及其他有必要聽取縣紀委意見四類鑒定情形,從鑒定函件接收、審簽、核實、研判、報批、回復等各環節均作出了詳細規定,明確責任分工,分步簽字確認,并指定專人建檔留存,從而實現鑒定回復工作全過程留痕。
立足“實”字精準把脈會診。對每一類鑒定情況,堅持“綜合會診、精準把脈”?h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案件審理室在職能范圍內,梳理排查反映被鑒定集體或個人的問題線索、查核辦理情況或黨政紀處分情況,其中對干部提拔任用將延伸聽取鑒定對象所在單位紀檢監察機構意見,全方位、多層次收集反饋意見并進行集中研判,切實做到全面清晰、準確無誤,如實出具相關人員的黨風廉政審查意見。
突出“嚴”字強化責任追究。廉政鑒定回復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嚴格遵照組織人事紀律和保密紀律。對在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回復意見結果失真的、以權謀私、失密泄密等行為的,實行責任倒查追究制度,對有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