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趙蕾)“五一”將至,針對節日期間不正之風可能發生反彈的實際,4月17日,省紀委下發《關于構建糾正節日期間不正之風長效機制的通知》。
《通知》要求,節日期間,要嚴禁公車私用或違規借用公務用車,嚴禁使用公款指使、默許下屬單位安排吃喝、游玩等活動,嚴禁利用職務之便為親友安排游玩、探親訪友等活動,嚴禁在探親訪友、參觀旅游期間接受公款宴請和接待。
從現在開始,每逢清明、“五一”、端午、國慶、中秋、元旦、春節等重要節日來臨之前,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必須主動對狠剎節日期間的不正之風作出具體安排。對頂風違紀者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同時及時公布處理結果,指名道姓公開曝光。
省紀委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人表示,在當前嚴查“四風”問題的形勢下,仍有個別單位公款違規消費,而且方式更加隱蔽,將采取多種辦法查處。整治節日期間的不正之風,也將成為一種常態化、制度化安排。
今年一季度,全省累計查處違反八項規定精神的案件70件,處理88人。省紀委重申,對違紀案件將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并上報中紀委,及時公布處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