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陜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野生鳥類保護的決定》。《決定》共18條,對保護職責、禁止行為、棲息地保護修復、合理利用、宣傳教育等作出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陜西省鳥類資源豐富,是眾多野生鳥類的重要棲息地、繁殖地和遷徙停歇地,共有野生鳥類561種。《決定》緊盯“捕、運、售、食、玩、宣”關鍵環節,對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食用野生鳥類及其制品作出明確禁止性規定,對觀鳥、拍鳥過程中的禁止行為作出明確規定。全面禁止以食用為目的獵捕、交易、運輸在野外環境自然生長繁殖的野生鳥類。
《決定》依法確定并公布野生鳥類主要棲息地和遷徙通道范圍,對以主要棲息地、候鳥遷徙通道為重點的森林草原和重要濕地的保護修復作出規定。省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市、縣人民政府推進以秦嶺、巴山、黃龍山、子午嶺、隴山、白于山等區域內野生鳥類主要棲息地和候鳥遷徙通道為重點的森林草原保護修復。
根據《決定》,陜西依法加強電商平臺、社交網絡和直播平臺涉野生鳥類信息的監測監管,動態篩查清理違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