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11月26日,從省醫保局獲悉,我省再次調整了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的價格,把每人次最高限價60元調整為38元,本次調整將從2021年11月29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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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為更加有效應對疫情形勢變化,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態化防控工作,減輕群眾負擔,經研究,我省決定調整公立醫療機構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醫療機構按照相關規定開展的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項目價格由每人次最高限價60元調整為38元(含檢測試劑),5人混合檢測和10人混合檢測價格統一調整為每人次10元,下浮不限。屬于“應檢盡檢”的,可按規定采用多人混檢;屬于“愿檢盡檢”的,應為其同時提供單檢和混檢服務,檢測機構單日檢測人數較多的,可以應用多人混檢,也可按單人單檢方式檢測并計費。另外,入境人員、密切接觸者、密接的密接等高風險人員應在集中隔離期間嚴格落實單人單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