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分手后女友沒有修改支付寶密碼的機會,汪某多次轉走前女友賬戶里的錢。近日,經西安市蓮湖區檢察院公訴,汪某因盜竊罪獲刑10個月。
2016年7月,汪某與女友小花(化名)確立戀愛關系。期間,小花委托汪某幫她安裝了手機支付寶,并設置了交易密碼。但她從未詢問過密碼,每次都使用手機短信驗證碼登錄和支付。2017年6月,兩人分手,但小花忘了修改支付寶交易密碼。同年8月,小花網購時突然發現支付寶少了幾千元,查看明細后才發現,前男友汪某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將她支付寶賬戶里的錢轉走了。
小花找到汪某對質,汪某打了借條。小花念及戀愛一場,未再深究?傻2017年8月底,她的手機又一次收到轉賬信息,竟然還是汪某干的!前后十余次,汪某一共從小花支付寶里轉走12710元,小花報了警。近日,蓮湖區檢察院以盜竊罪對汪某提起公訴,經審理,法院判處汪某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1.4萬元。 華商記者 寧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