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下午,榆林市召開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推進會,會上公布了《榆林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該方案已獲省車改領導小組批準。公務用車補貼從7月1日計發,全市實行統一車補標準,正廳級1690元,正縣級1040元,正科級650元,副科級以下550元。
記者從推進會上了解到,從6月27日起,全市將封存收繳黨政機關公務車輛并移交相關手續。公務用車補貼從7月1日計發,屆時在車補區域范圍的普通公務出行需自行選擇出行方式,不再派遣公車和報銷交通費用。跨區域公務出行主要利用公共交通工具,確需租用車輛的優先租用市級機關公務車輛服務中心的車輛。
榆林市政府副秘書長、機關事務管理局局長趙貴祥介紹說,榆林市公務用車制度改革范圍包括市、縣區、鄉鎮黨政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等,人員范圍包括各級各部門在編在崗的廳級及以下工作人員。車改方案明確指出,取消一般公務用車,只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等。榆林市執法執勤用車部門也將進行改革,公安局、檢察院、法院等11個執法執勤部門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按規定保留的執法執勤用車要嚴格配備到一線執勤執法崗位,機關內部管理和后勤崗位等不得配備執勤執法用車。
改革后,榆林市對于市級機關普通公務出行范圍也進行了明確劃分。在榆林城區,東至210國道國境線,南至青島啤酒廠(榆林)南側東西向道路,西至榆林衛校西側南北向道路,北至北環路。各縣區將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適合本級機關公務交通補貼保障的區域范圍。
同時,榆林市實行統一車補標準,正廳級每月補貼1690元,副廳級1600元,正縣級1040元,副縣級950元,正科級650元,副科級600元,副科級以下550元。為了解決不同崗位之間出行不均衡等問題,參改單位可從交通補貼中劃分不超過10%的比例,作為單位統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