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趙蕾)昨日,省政府對已經過批準同意的相關城市環境空氣質量考核辦法(試行)進行全文公開。記者留意到,考核將結合《陜西省“治污降霾·保衛藍天”五年行動計劃(2013-2017年)》,分為年度考核和終期考核,終期考核在2018年全面進行。
考核涉及環境空氣質量改善目標、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以及大氣污染聯防聯控管理三大類指標。對未通過年度考核的地區,由省環境保護廳約談市(區)政府(管委會)及其相關部門負責人,提出整改意見,予以督促;對未通過終期考核的地區,實行區域限批,加大問責力度,必要時由省政府領導同志約談市(區)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