Ⅲ級應急響應
10蒸噸以下燃煤工業鍋爐停運
Ⅲ級應急響應須采取的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包括:10蒸噸以下燃煤工業鍋爐停止運行;未配置脫硝設施的燃煤發電企業限產;主城區實行黃標車、無標車、大型貨車、三輪車以及摩托車區域限行,引導過境車輛避開主城區行駛;停駛30%公務車。停駛公務車車牌號及時報交管部門備案,并停在所在單位指定的地點。
各類施工現場堆放的易產生揚塵物料應100%覆蓋,裸露場地要增加灑水降塵頻次,至少每日2次;在保障道路安全行駛前提下(氣溫0℃以上時),市容部門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增加機掃、沖洗作業頻次。
Ⅱ級應急響應
停駛50%公務車
Ⅱ級應急響應須采取的強制性污染減排措施,包括:20蒸噸以下燃煤工業鍋爐停止運行;各燃煤發電企業(熱電聯產企業在保證供熱的前提下)實施分階段輪流限制發電,對未上脫硝設施機組,強制使用優質煤;所有水泥粉磨廠(站)停止生產;主城區實行黃標車、無標車、大型貨車、三輪車以及摩托車區域限行,引導過境車輛避開主城區行駛;停駛50%公務車。
各級市容管理部門負責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增加灑水、噴霧作業頻次(至少3次/日,溫度零下時除外)。
I級應急響應
主城區每日限行兩個尾號
I級應急響應在執行II級應急響應的基礎上,增加更為嚴厲的強制性措施,包括:各級教育部門督導轄區所有幼兒園、中小學停課;各級公安部門督導社會車輛在主城區每日限行兩個尾號;國控、省控和各市(區)重點大氣污染源實行限產限排,減少污染物排放50%;企事業單位采取彈性工作制;各級政府按照重污染天氣應急限產、停產企業名單,暫停揮發性有機物排放企業生產。
建立監督機制
獎勵提供準確重大線索者
應急響應啟動期間,各級政府將建立公眾監督機制,制定獎懲制度,利用網站、12369環保熱線、環保微信等公眾監督平臺,鼓勵公眾對企業限停產、機動車限行等各類大氣污染源預警及應急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和舉報,對提供準確重大線索者給予適當獎勵,對散布謠言并造成惡劣影響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