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關于從嚴管理干部的新要求,切實解決干部“走讀”問題,日前,省委辦公廳印發《關于市縣黨政領導干部在工作地安家的意見》的通知,就有關領導干部在工作地安家提出具體意見。
新任市縣黨政領導干部必須在工作地安家配偶要隨調隨遷
通知指出,黨政領導干部負有管理服務一方、守土有責的使命。原則上,都應具有心隨職在、家隨崗走的奉獻情懷和吃苦精神,在一地工作都要安心、安神、安業,扎根當地,融入群眾。現有市、縣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中,凡沒在工作地安家的,要作出計劃逐步實現就地安家,組織部門幫助協調其安家困難。確有特殊情況,配偶不能隨調隨遷的,需報上級黨委組織部門審查同意。今后,新提拔任職的市、縣黨政領導干部,特別是黨政主要領導必須在工作地安家,其配偶要隨調隨遷,并作為提拔使用的必要條件。
任職期間不得將配偶單獨調往西安和其他城市
通知要求,今后已在市、縣工作的黨政領導干部,在當地任職期間不得將配偶單獨調往西安市和其他城市工作,也不得把家安在西安或其他城市。
交流任職的干部不準把家安在賓館酒店招待所
通知強調,市、縣黨政領導干部要嚴格遵守《黨政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等有關紀律規定,交流任職的干部不準把家安在賓館、酒店、招待所,防止配偶在隨調期間突擊提拔或違規逆向流動,禁止家屬在工作生活中享受特殊待遇等現象,一經發現嚴肅查處。首席記者趙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