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把發展基點放在創新上,形成促進創新的體制架構,塑造更多依靠創新驅動、更多發揮先發優勢的引領型發展。
培育發展新動力,優化勞動力、資本、土地、技術、管理等要素配置,激發創新創業活力,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釋放新需求,創造新供給,推動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蓬勃發展。
拓展發展新空間,形成沿海沿江沿線經濟帶為主的縱向橫向經濟軸帶,培育壯大若干重點經濟區,實施網絡強國戰略,實施“互聯網+”行動計劃,發展分享經濟,實施國家大數據戰略。
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發揮科技創新在全面創新中的引領作用,實施一批國家重大科技項目,在重大創新領域組建一批國家實驗室,積極提出并牽頭組織國際大科學計劃和大科學工程。
大力推進農業現代化,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走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農業現代化道路。
構建產業新體系,加快建設制造強國,實施《中國制造二○二五》,實施工業強基工程,培育一批戰略性產業,開展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行動。
構建發展新體制,加快形成有利于創新發展的市場環境、產權制度、投融資體制、分配制度、人才培養引進使用機制,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提高政府效能,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完善各類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建立健全現代財政制度、稅收制度,改革并完善適應現代金融市場發展的金融監管框架。
創新和完善宏觀調控方式,在區間調控基礎上加大定向調控力度,減少政府對價格形成的干預,全面放開競爭性領域商品和服務價格。
2,協調發展
推動4個方面的協調發展
全會提出,堅持協調發展,必須牢牢把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正確處理發展中的重大關系,重點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促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同步發展,在增強國家硬實力的同時注重提升國家軟實力,不斷增強發展整體性。
增強發展協調性,必須在協調發展中拓寬發展空間,在加強薄弱領域中增強發展后勁。
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塑造要素有序自由流動、主體功能約束有效、基本公共服務均等、資源環境可承載的區域協調發展新格局。
推動城鄉協調發展,健全城鄉發展一體化體制機制,健全農村基礎設施投入長效機制,推動城鎮公共服務向農村延伸,提高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水平。
推動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加快文化改革發展,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和社會誠信建設,增強國家意識、法治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倡導科學精神,弘揚中華傳統美德。
推動經濟建設和國防建設融合發展,堅持發展和安全兼顧、富國和強軍統一,實施軍民融合發展戰略,形成全要素、多領域、高效益的軍民深度融合發展格局。
3,綠色發展
為全球生態安全作出新貢獻
全會提出,堅持綠色發展,必須堅持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基本國策,堅持可持續發展,堅定走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形成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現代化建設新格局,推進美麗中國建設,為全球生態安全作出新貢獻。
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構建科學合理的城市化格局、農業發展格局、生態安全格局、自然岸線格局,推動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產業體系。
加快建設主體功能區,發揮主體功能區作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基礎制度的作用。
推動低碳循環發展,建設清潔低碳、安全高效的現代能源體系,實施近零碳排放區示范工程。
全面節約和高效利用資源,樹立節約集約循環利用的資源觀,建立健全用能權、用水權、排污權、碳排放權初始分配制度,推動形成勤儉節約的社會風尚。
加大環境治理力度,以提高環境質量為核心,實行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深入實施大氣、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
筑牢生態安全屏障,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實施山水林田湖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開展大規模國土綠化行動,完善天然林保護制度,開展藍色海灣整治行動。
4,開放發展
構建廣泛的利益共同體
全會提出,堅持開放發展,必須順應我國經濟深度融入世界經濟的趨勢,奉行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發展更高層次的開放型經濟,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和公共產品供給,提高我國在全球經濟治理中的制度性話語權,構建廣泛的利益共同體。
開創對外開放新局面,
必須豐富對外開放內涵,提高對外開放水平,協同推進戰略互信、經貿合作、人文交流,努力形成深度融合的互利合作格局。
完善對外開放戰略布局,推進雙向開放,支持沿海地區全面參與全球經濟合作和競爭,培育有全球影響力的先進制造基地和經濟區,提高邊境經濟合作區、跨境經濟合作區發展水平。
形成對外開放新體制,完善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營商環境,健全服務貿易促進體系,全面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有序擴大服務業對外開放。
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推進同有關國家和地區多領域互利共贏的務實合作,推進國際產能和裝備制造合作,打造陸海內外聯動、東西雙向開放的全面開放新格局。
深化內地和港澳、大陸和臺灣地區合作發展,提升港澳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地位和功能,支持港澳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推進民主、促進和諧,以互利共贏方式深化兩岸經濟合作,讓更多臺灣普通民眾、青少年和中小企業受益。
積極參與全球經濟治理,促進國際經濟秩序朝著平等公正、合作共贏的方向發展,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
積極承擔國際責任和義務,積極參與應對全球氣候變化談判,主動參與二○三○年可持續發展議程。
5,共享發展
朝著共同富裕方向穩步前進
全會提出,堅持共享發展,必須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作出更有效的制度安排,使全體人民在共建共享發展中有更多獲得感,增強發展動力,增進人民團結,朝著共同富裕方向穩步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