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實習記者 雷文鈺)3月19日上午,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舉行新聞發布會,發布安康市中級人民法院《關于在執行中進一步強化善意文明執行理念依法維護和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并就相關執行工作回答了記者提問。
據介紹,此次發布的《指導意見》按照最高院、陜西高院、安康市委關于營造營商環境,保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的總體要求,就執行工作中如何強化善意、文明理念,維護和促進民營企業健康發展提出了24條具體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進一步強調了“依法平等保護”原則。要求執行法官摒除歧視、排斥民營企業的錯誤思想和做法;理性、妥善解決涉及民營企業執行中遇到的各種矛盾、困難和問題;對于人民法院基于維護民營企業合法權益過程中遇到的干預執行、規避執行、抗拒執行行為及時予以查處;對于情節嚴重的及時制裁、嚴厲予以打擊。
同時,《指導意見》出臺了針對民企“善意、文明”執行的相關舉措。如對可以通過執行和解促使企業繼續生產經營的,全力做好執行和解工作;對于陷入沉重債務負擔的民營企業,在查明情況后可以通過釋法建議債權人放棄過高的利息;最大限度地保護民營企業以及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
記者從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16年-2019年,安康兩級法院共受理執行案件31517件,拘留1079人次,追究拒執犯罪刑事責任5人,網絡司法拍賣1607件拍品,成交及以物抵債金額11.2億元。創新開展“扶貧執行”行動以來,安康兩級法院共受理“扶貧執行”案件875件,365名貧困當事人因案件執結而脫貧,對215名涉貧當事人執行救助324.92萬元,16名困難當事人被扶貧部門重新納入精準扶貧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