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委農辦聯合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鄉村振興局出臺《安康市支持村級組織采取以工代賑方式承接農村小型工程項目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在農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礎設施和產業發展配套基礎設施等建設領域,支持村級組織采取以工代賑方式承接農村小型工程項目,發展壯大新型農村集體經濟,促進農村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增收,不斷改善項目地區生產生活條件和發展環境,助推農村特色產業提檔升級和和美鄉村建設,為鄉村全面振興奠定堅實基礎。
《意見》指出,按照“項目原主管部門不變、工程驗收程序不變、資金報賬程序不變、后續管護方式不變”的要求,積極推行由村級組織(村級勞務公司)作為實施主體,采取以工代賑方式承接在安康市轄區內使用政府性資金(包括但不限于中省預算內基本建設資金、中省市縣銜接資金、蘇陜協作資金及中省市縣其他財政專項資金)建設的單項投資規模200萬元以下、購買服務50萬元以下,以及符合有關規定可以通過“三重一大”、政府采購或競爭性談判(磋商)確定實施主體,且技術標準不高、前期工作簡單、村民能夠自建、受惠對象直接、進村入戶的農村小型工程項目建設。
《意見》所指農村小型工程項目,農業農村基礎設施領域:村容村貌提升、廁所糞污處理、垃圾污水處理等人居環境整治,農業產業園機耕路、生產路、廢棄村莊危舊房拆除、易地搬遷安置區配套設施提升、災毀水毀農村小型基礎設施恢復重建等。農村交通設施領域:行政村通組公路、巷道、路面硬化、安防設施建設、道路管護等。農村水利設施領域:小型農田水利、堤防、供水、水保等工程及其維修養護等。文化旅游設施領域:鄉村景區旅游步道、民宿設施、公共衛生設施、綠化工程及附屬工程等。林業設施領域:林業生態保護與修復、林業基礎設施建設等。其他領域:農村社區配套基礎設施提升、農村物流商貿、公共服務配套設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