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林菁)近日,經市政府同意,市交通運輸局印發《安康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事項通用目錄》,該目錄共涉及交通運輸綜合執法事項354項。
《安康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事項通用目錄》是在陜西省交通運輸廳印發的《陜西省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事項通用目錄》的基礎上,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我市地方性法規,梳理補充了部分行政處罰事項,完善了執法依據。列入《安康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事項通用目錄》的行政處罰、行政強制事項,按照完整、清晰、準確的原則,列出設定執法事項的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的具體條款內容,明確實施依據,同時對實施主體和第一責任層級進行了明確。
《安康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事項通用目錄》印發后,各縣(市、區)可根據法律法規立改廢釋和地方立法等情況,進行補充、細化和完善,進一步明確行政執法事項的責任主體;研究細化執法事項的工作程序、履職要求、自由裁量標準等,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