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記者 牟慶紅 通訊員 歐強光)為確保各類項目按期復工復產,按照中、省、市有關工作要求和部署,安康市生態環境局積極主動為建設項目提供環評服務,研究采取開辟審批“綠色通道”等臨時便利措施,最大可能簡化環評程序,壓縮審批時間,保障其加快建成實施,滿足當前疫情防控需要。
探索推行環評“不見面”審批制度。立足當前疫情防控實際,積極推行環評“不見面”審批,確保人民群眾健康安全。環評咨詢采取電話、網絡、微信等形式進行交流答復,技術評估采取專家函審或網絡視頻的形式進行審查,涉及現場核查時采取視頻、照片核查等形式,實行環評審批全過程“不接觸”辦理,最大限度減少人員聚集流動,有效防止疫情傳播。
積極主動服務為應對疫情有關建設項目。對疫情防控急需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研究試驗等建設項目,在確保污染物得到有效處置的前提下,實行環評告知承諾審批,建設單位承諾后即可先行開工建設。
豁免部分審批手續。對根據疫情防控需要臨時性的醫療衛生、物資生產、研究試驗等項目(包括臨時性建設使用,臨時性改擴建或轉產等)和醫療機構(含為應對疫情建立的臨時集中收治醫院)應急增加用于肺炎診斷的CT、車載CT、移動DR 等X射線影像設備,直接豁免環境影響評價手續。
環評手續實行后期補辦。對疫情結束后仍需繼續實施的建設項目,告知建設單位在疫情結束后3個月內按規定補辦環評相關手續。
截至目前,全市疫情期間累計辦理建設項目環評審批15個,指導建設單位完成登記表備案130個,有效助力企業復工復產,為全市經濟發展、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提供服務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