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劉九龍)日前,市紀委進一步強化“三轉”,對內設機構進行了再次調整,將黨風政風監督室(市政府糾風辦)、執法和效能監督室整合為黨風政風監督室(市政府糾風辦);撤銷警示訓誡室,新設第五紀檢監察室、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在干部室基礎上組建組織部,教育研究室基礎上組建宣傳部。自十八大以來,市紀委監察局已進行兩輪機構調整,將人員力量向執紀監督一線傾斜,突出辦案職能,加強反腐力度。
據了解,此次機構調整后,市紀委監察局專門從事查辦腐敗案件的紀檢監察室總數增至5個,達到內設機構總數的38.4%,其人員占干部總數的35.7%;履行執紀監督職能的內設機構達到10個,達到內設機構總數的76.9%,其人員占干部總數的76.2%。新設的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將著力解決“怎樣監督監督者”的難題,負責監督檢查紀檢監察系統干部遵守和執行黨章以及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等方面的情況;按照管理權限受理有關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問題的舉報,負責問題線索初核及案件審查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