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及機動車駕駛培訓
收費政策提醒
為提高政策透明度,規范亂收費行為,現將我市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及機動車駕駛培訓收費政策提醒如下:
一、從2014年8月1日起,嚴格執行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收費政策。
(一)、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收費,嚴格按照陜西省物價局、財政廳、公安廳《關于重新核定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陜價行發(2014)45號]文件規定執行。
1、汽車類考試費每人次520元。其中: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一)每人次60元,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二)每人次300元,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科目三)每人次160元。
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摩托車考試費每人次260元。其中: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一)每人次60元,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二)每人次120元,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科目三)每人次80元。
2、以上每個科目考試一次,考試不合格的,可免費補考一次。在駕駛技能準考證明有效期內,因科目二、科目三補考仍不合格,按規定重新申請考試的,考試費按相應科目收費標準的80%收取。科目三中的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不合格的,補考不再收費。
(二)、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收費,執收單位為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費必須開具省財政廳統一印制的《陜西省政府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租用社會化考試場地所需費用,從收取的考試費中列支。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再向考試學員以任何名目收取任何與考試相關的費用。
二、駕駛員培訓收費嚴格按照安康市物價局、市交通運輸管理局《關于機動車輛駕駛培訓收費有關問題的通知》[安價發(2013)69號]規定執行:機動車駕駛培訓收費由培訓機構根據教育培養成本自行確定,收費標準和內容必須在醒目處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培訓費應在報名時一次性收取,培訓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變相加收任何費用,培訓機構不得代任何單位和個人向學員收取各類代收費用。
三、除公安機關收取的機動車駕駛許可考試費、駕駛證工本費和培訓機構(駕校)一次性收取的機動車駕駛培訓費之外的任何收費,學員都應拒交。
安康市物價局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