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81萬元去哪了?
當日下午,記者來到縣財政局。剛一進門,縣專項資金管理辦公室羅主任就將一紙《關于2012年石油價格補貼資金情況說明》(以下簡稱《說明》)遞到記者手中。這份《說明》沒有落款單位也沒有蓋章。
《說明》稱,2012年度上級共分兩批次下達交通行業燃油補貼資金,兩批資金已及時下達并撥付至縣交通局,由交通部門組織兌付。經對比,《說明》上的金額也與縣交通部門提供的資料吻合。
果真只收到市上兩批款項嗎?記者要求查看一下原始資料。隨后,羅主任提供了安康市財政局的兩個文件,一個是安財建[2012]82號文和安財建[2013]67號文。其中安財建設[2013]67號文件引起了記者的注意:這是清算資金的通知,也是2012年度的最后一筆資金。文件上第二頁顯示加權平均每噸補貼4187元,中央負擔比例62.48%。記者按核定的305.73噸汽油計算了一下,應該是79.98萬元。而這與縣財政局所稱總共撥款62.17萬相比,相差17.81萬元。這相差的17.81萬元去哪了?
第二批資金被“隱瞞”
7月3日上午,安康市財政局農稅科工作人員為記者揭開了謎底。平利縣并非只收到兩批撥款,市財政總共向平利縣撥了三批款,其中被縣上隱瞞的一批撥款的文件是安財建[2013]14號文,即《安康市財政局關于預撥2012年度成品油價格改革財政補貼資金的通知》。該文件顯示,光是平利縣出租車油補就涉及17.88萬元(市財政按306噸汽油計算)。但這份文件還涉及農業、林業、漁業等其他方面油補,共計86.19萬。這批資金是否被平利縣全部截留,記者不得而知。
國家燃油補貼是一項惠民政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或挪用燃油補貼,不得抵扣各種欠款和稅費,不得收取任何費用。平利縣的這種做法是否妥當,還需當地相關部門的深入調查,給出合理的解釋,讓當地的司機們心里有本“明白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