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縣城關鎮月城巷兩家鄰居開棋牌室,為了搶生意,互不相讓,最終導致棋牌室老板相互謾罵、吵鬧、發生肢體沖撞,本來事態已經平息,但其中一位女老板的丈夫身為國家公職人員、國土所副所長,卻帶著自己家的親人、表弟,趕到另一個麻將館,將對方毆打在地,經110報警后,才平息了事態。
事情發生后,當事人多次找平利縣相關部門反映,并將此事發到網絡上,才引起重視。處理結果,當事人王開軍支付3萬元賠償金,其他涉嫌違法的處罰一概被免除,對當事人王開軍的黨紀和行政處罰,也只是“誡勉談話”。
對當事人處理的結果,有知情者對此提出質疑。今年6月,有人再次把此事公布到互聯網上。7月2日,記者到平利縣采訪了當事人和相關部門,終于解開了事實真相。
遲到的舉報信迷霧重重
“平利縣國土資源局干部王開軍毆打群眾上級包庇不處理”。6月24日,有網友在陜西一家網站的論壇發舉報帖,帖子寫到“我叫李四新,是陜西省安康市平利縣一名普通老百姓,家住縣城關鎮月城巷,一家三口為維持生計開了一家棋牌室。2013年1月20日18點40分左右,我們開始棋牌室的下午營業,妻子黃開春從家向棋牌室的路上被同為開棋牌室的縣國土資源局干部王開軍妻子主動挑釁,然后王開軍夫妻二人按住我妻子就打,我得知消息后迅速趕到,也被王開軍打傷左眼。在街坊鄰居的勸說下把我們拉回各自的棋牌室,然而這一切并沒有結束,卻是我們家噩夢的剛剛開始。事隔幾分鐘,身為國家干部的王開軍手持菜刀帶領其叫來的十幾個人沖進我家棋牌室,好心街坊鄰居人數不多只能攔住最危險的手持菜刀的王開軍,我和妻子在其他多人的毆打中直至被打吐血,110聞訊而來后才停止。當晚我們夫妻二人在親戚的幫助下住進了縣醫院,我們也向110報了案。
事情的經過清晰明了,而且也有派出所筆錄。但是讓人最最寒心的是我縣公安局和國土資源局,事情發生至今已近兩個月,其中幾次要求我和妻子這件事情算了。我和妻子看病向親戚借款萬余元,至今當事人沒有付給我們一分錢,而且揚言也不會給,我和妻子也找尋了縣上領導,但是仍然被批復至公安局和國土資源局至今無果。我懇請上級領導救救我們,讓我們有個說理的地方,幫我們討回公道,也讓我們一家盡快恢復到平靜的生活中。”
看到這個帖子后,記者馬上和當事人李四新取得了聯系,不料,李四新不愿接受記者采訪,只是說自己得到了賠償,不愿再提此事,然后,掛掉了電話。
那么,國家公職人員參與打架,而且動用了兇器,當地公安機關是怎么認定、處理的?平利縣國土局又是怎么對待此事的?為什么受害人對此事不愿談及,莫非此事背后還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內幕?帶著種種疑問,記者到事發地平利縣進行調查采訪。
為搶生意鄰居反目大打出手
7月2日,記者在事發地采訪時,據當地一位知情者說,最初當事人李四新和妻子黃開春在王開軍家租房開棋牌室,租期到了以后,王不再和李續訂租房協議,李四新只能另尋地方,就把棋牌室搬到了距王開軍家不到一百米遠的巷子里。隨后,王開軍的妻子黃吉燕在李四新曾租用過的地方,自己開了一家棋牌室。由于來棋牌室玩的老顧客,仍舊到老地方玩牌,為了搶生意,兩家經常產生摩擦,到了2013年1月20日,積壓已久的矛盾發生爆發,引發了流血事件。
盡管當事人李四新不愿接受記者的采訪,但記者在其寫給平利縣政法委的投訴信上看到,事發當天下午,黃開春和黃吉燕互相謾罵,罵完之后,黃吉燕和丈夫王開軍一塊跑到李家開的麻將館毆打黃開春。李四新自稱,發現后馬上前去制止,防止事態擴大化,可王開軍不聽勸阻,一拳把他的左眼打傷。經鄰居勸說,把他們拉開。不料,過了一會,王開軍糾結幾個人來到他住的房內,對他進行群毆,造成其身體多處軟組織損傷。2013年2月21日,經陜西安康金州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為“外傷致左眼挫傷及多處軟組織損傷,傷情程度屬輕微傷。”但材料中,李四新沒有提及“王開軍手持菜刀帶領其叫來的十幾個人沖進我家棋牌室”的情況。
公安出面調解平息事態
李四新夫婦喊冤,另一方王開軍夫婦同樣喊冤,他們在給平利縣刑警隊提供的申訴材料中寫到,事情由李四新的妻子黃開春引起的,她先罵的黃吉燕,兩人發生揪扯時,黃開春的老公李四新揪住黃吉燕的頭發,并用木方毆打她,這時,李的妻子照黃吉燕小腹踢了幾腳,黃吉燕正處于懷孕期,她被送進醫院后,平利縣中醫醫院診斷為“受到外界的擊打造成先兆流產”,醫院采取急救措施保胎終究沒有保住胎兒,經司法鑒定為“輕傷”。他們請求追究當事人李四新夫婦的刑事責任,并賠償受害人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鑒定費等各項費用。
此事發生后,在平利縣城關鎮造成很大的影響,事發至今一年多時間,但在城關鎮一提起此事,街坊鄰居仍是記憶猶新。
李四新夫婦和王開軍夫婦發生口角,升級為群毆,平利縣公安局110出警后,將案件移交給城關派出所,城關派出所因涉及輕傷涉嫌刑事犯罪,又移交給平利縣公安局刑警大隊處理。
在當事人雙方不斷反映的情況下,平利縣城關派出所多次做雙方的工作,2013年5月2日,做出2013年平公治[2013]20號治安調解協議書,事實認定:“2013年1月20日,王開軍、黃吉燕夫婦和李四新夫婦因瑣事發生廝打。”
經調解雙方自愿達成如下協議:1.王開軍一次支付李四新、黃開春夫婦醫療費等所有費用共三萬元;2.李四新夫婦不再因此事追究王開軍夫婦任何責任并息訪罷訴;3.雙方應以此為戒,相互諒解,達到和睦共處;4.在廝打中損壞的門,由王開軍負責修理或賠償。
對已履行協議的,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不再處罰。不履行協議的,公安機關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予以處罰;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協議書簽訂后,雙方并沒有提出異議,李四新拿到了三萬元賠償。按相關規定,一般涉及刑事案件公安部門不能進行調解,平利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的做法是否合法?面對記者的提問,平利縣公安局政工科一位負責人解釋說,輕傷屬于自訴案件,當事人雙方同意可以進行調解,況且當事人雙方是鄰居關系,以和為貴,處于長遠考慮,依法進行調解,并無不當之處。
由于當事人王開軍賠償李四新,獲得原諒,有情可原,那么,包括他表弟王某在內的打人者沒有受到任何處罰,是否合情合法呢?盡管當事人王開軍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解釋說,其表弟并不是有意趕來打架的,是偶然遇到的,但他參與打架的事實卻無法規避。
平利縣國土局對當事人進行“誡勉督導”
“我媳婦被打流產,本來要抓人的,可我從大局出發給對方賠付三萬元。”7月3日下午,由于當事人王開軍不在縣城,記者只能對他進行電話采訪,王開軍他認為自己盡管有錯,但為他妻子感到委屈。
今年39歲的王開軍,1996年轉業,2005年入黨,現任平利縣國土局大貴土地所副所長。他身為國家公職人員,在家幫助妻子結伙打群架,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其工作單位平利縣國土資源局對他又是怎么處理的呢?
記者采訪時,平利縣國土局紀檢組李組長告訴記者,此事發生后,平利國土局非常重視,但考慮到王開軍妻子本身也是受害者,又給對方賠付了三萬元,所以,局里對其進行了警示訓誡,予以誡勉督導。
據記者掌握的情況,事發后,平利縣國土局沒有停止王開軍的職務,沒有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其進行黨內處分,就因“該同志對自己的錯誤行為認識深刻,積極配合組織調查,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便對其網開一面,未免牽強附會,難以服人。
據悉,王開軍的大孩子已經14歲了,他妻子是城鎮戶口,他們卻違背計劃生育政策準備生二胎,盡管發生廝打導致流產,對方應當承擔責任,但是作為國家公職人員,違背計劃生育政策超生,也是不應當的。對此,王開軍解釋說,妻子懷孕他并不知情,但在他們夫婦上訴材料中寫到“申訴人(黃吉燕)已懷有身孕,腹部一直疼痛,(事發)次日腹痛加重并伴有出血”。前后矛盾,令人無法信服。7月3日,記者來到事發現場,在王家棋牌室門前看到,幾個老人正坐在墻角納涼,屋里傳出噼里啪啦打麻將的聲響;在相鄰的小巷里,事發時李四新的棋牌室現在已經不復存在,他和妻子已經搬到另一處,開始新的生活。一切都像沒有發生一樣,但在人們的記憶中,卻無法磨滅那曾經發生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