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姜雪)近日,安康市防災減災救災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市應急管理局制定了《關于加強防災避險安置點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著力加強防災避險安置點規范化建設,不斷提高全市綜合防災減災救災能力和水平。
《意見》要求,要按照“六有”標準,即有相對固定場所、有完整醒目標識、有必要應急設備、有基本生活保障、有規范預案制度、有專人負責管理,科學合理布局和建設一批以城市、集鎮、村(社區)為主體,村莊(院落)、農戶托管、臨時場所為輔助,覆蓋城鄉和所有災害隱患點的規范化防災避險安置點,切實保障群眾防災避險需要。
《意見》提出,2022年底前,每個縣(市、區)至少建成1個城市、5個集鎮防災避險安置示范點,三分之一的村(社區)建成管理規范、保障有效、覆蓋全域的防災避險安置點。2023年汛前,所有集鎮和受山洪地質災害威脅的重點村(社區)完成規范化防災避險安置點建設。2023年底實現規范化防災避險安置點城鎮和村(社區)全覆蓋。